龍潭國中公佈欄【人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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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函轉行政院關於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一案。
一、關於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
二、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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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08102.zip
發佈人:人事室
發佈日期:2023-10-31 01:15:02
觀看人數: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