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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惠予推薦符合「東海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如附件) 第三條所列具體事蹟之本校歷屆畢業校友。 二、推薦表暨相關資料、文件、證明,請於本年7月31日前逕寄 本校公共事務暨校友服務處。 三、檢附「東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