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國中公佈欄【比賽資訊】-閱讀文章-中華民國第五十三屆世界兒童畫展桃園市作品比賽徵集辦法,詳如附件,請查看。

中華民國第五十三屆世界兒童畫展桃園市作品比賽徵集辦法,詳如附件,請查看。

校內報名期限:113/3/1(五)
校內繳件期限:113/3/25(一)
 
中華民國第五十三屆世界兒童畫展桃園市作品比賽徵集辦法
一、 依    據:中華民國第五十三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計畫。
二、 主    旨:提高兒童美術教育水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增進人類友誼和瞭解。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中華民國造型藝術教育學會。
四、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五、 承辦單位:桃園市中壢國民小學。
六、 徵集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童。
七、 參加作品:
(一)、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二)、組別:國中組、國小1~6年級(共六組)、幼兒園組。
(三)、規格:
1.個別創作:大小以四開 (約 39 公分× 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2.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四)、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社會議題…等自由命題)。
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等自由命題)。
  (五)、標籤統一規格以A4大小為主,一式兩聯,並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聯實貼,乙聯浮貼(甲、乙聯請確實填妥一致)。
(六)、參加數量:各校按班級數送件(國小每校最多90件,國中最多40件,幼稚園最多30件,集體創作每校最多3件)。
八、 收件方式: 
(一)、請至中壢國小學校官網下載本實施辦法及附件:http://www.clps.tyc.edu.tw/
(二)、一律以學校為報名單位,不受理個人報名,請各校承辦人員在3月25日(五)16:00前將學校作品清冊電子檔(附件一)寄至b003@clps.tyc.edu.tw,逾期不受理、不收件(承辦人員會於收到資料後的下個工作日前回覆,無須致電確認),並將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個人、集體創作類),派員送達中壢國小訓導處(中壢區延平路622號,校門遷移至曾記水煎包對面)當場確認簽收;倘採郵寄方式,請內附作品清冊並自行確認作品數量,以雙掛號寄送,3/30截止,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