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國民中學112學年度新生常態編班及導師編配作業原則

桃園市龍潭國民中學112學年度新生常態編班及導師編配作業原則

112.06.29修訂

  • 依據:
    1.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暨本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辦理。
    2.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3月24日桃教中字第1120023993號函
  • 時間及地點:112年7月12日(三) 上午10:00起,於本校二樓電腦教室。

       編班方式:
1.編班前6/20(二),本校依桃園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編班注意事項辦理身心障礙之學生,以適性原則將學生均衡或依組群編入班級,並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議決議已協調出適當導師。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擬編入各班,該班班級人數依鑑輔會結果酌減人數。)
2.新生編班採用入學報到當天實施之「學科測驗成績」(國語、數學、英文測驗),將原始成績區分男、女兩組分別依高低順序排列,採S型編班辦理。
如總成績相同,則由系統編班產出結果為準。

  • 新生常態編班當日開放本校師生、家長到場參觀,新生常態編班當日請學務主任及輔導室代表、導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務必出席,並已聯繫本校駐區督學到場督導並全程錄影存證。新生班導師如不克出席新生常態編班及導師編配作業,煩請務必填寫委託書,並於編班前兩周繳回。
  • 不及參加7月12日公開編班且於8月10日(四)上午10:00(含)前報到新生,訂於8月10日上午10:00於教務處採公開抽籤方式編班。
  • 於本校首頁公告市府檢舉專線:3396636 以昭公信。
  • 由本校「常態編班委員會」訂定後,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時 程 表

項次

時間

作業內容

1

10︰00~10︰10

參觀人員及督導人員簽到

2

10︰10~10:20

新生編班作業說明

3

10︰20~10︰50

新生編班作業(依學力成績S型編班)

4

10︰50~11︰00

新生班級導師抽籤作業說明

5

11︰00~11︰20

新生班級導師抽籤作業

6

11︰20~11︰30

1.新生編班及導師抽籤結果確認

2.當日確認無誤,於下午4時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