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國民中學112學年度新生常態編班及導師編配作業原則
112.06.29修訂
編班方式:
1.編班前6/20(二),本校依桃園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編班注意事項辦理身心障礙之學生,以適性原則將學生均衡或依組群編入班級,並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議決議已協調出適當導師。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擬編入各班,該班班級人數依鑑輔會結果酌減人數。)
2.新生編班採用入學報到當天實施之「學科測驗成績」(國語、數學、英文測驗),將原始成績區分男、女兩組分別依高低順序排列,採S型編班辦理。
如總成績相同,則由系統編班產出結果為準。
時 程 表
項次 |
時間 |
作業內容 |
1 |
10︰00~10︰10 |
參觀人員及督導人員簽到 |
2 |
10︰10~10:20 |
新生編班作業說明 |
3 |
10︰20~10︰50 |
新生編班作業(依學力成績S型編班) |
4 |
10︰50~11︰00 |
新生班級導師抽籤作業說明 |
5 |
11︰00~11︰20 |
新生班級導師抽籤作業 |
6 |
11︰20~11︰30 |
1.新生編班及導師抽籤結果確認 2.當日確認無誤,於下午4時前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