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國中公佈欄
閱讀文章
回首頁
本市飲料店自112年7月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政策
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4月26日環署基字第1121046972A號令辦理。
二、
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限塑政策擴大限制對象別,本市飲料 店自112年7月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括石化 基塑膠、生物基塑膠及生物可分解塑膠),限制使用對象包 含茶飲店、咖啡店、冷熱飲店及攤商(舖、販)。
附件下載
376430306I_1120047689_ATTACH1.jpg
發佈人:衛生組
發佈日期:2023-06-06 13:23:22
觀看人數:43